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3〕12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调规事项的请示》(琼府〔20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同意自即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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